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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erest 于 2023-2-8 19:56 编辑
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显示,结合目前深圳市市巡游车驾驶员单班数量较多和老龄化趋势明显的问题,参考广州、杭州等地做法,将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年龄条件放宽至65周岁。同时,按照全国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取消原条例有关出租汽车驾驶员户籍和居住证的相关要求。
深圳两项涉及“互联网+出行”特区法规获通过
发布时间:2021-07-07 14:20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互联网+出行”迅猛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方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并将于今年8月1日和9月1日起实施,使这两种新兴出行方式更好“驶”上法治轨道。
网约车驾驶员年龄上限放宽至65岁
短短几年,出门叫网约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习惯。《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网约车正式纳入出租车管理,统一了巡游车和网约车的车辆基本条件——均为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将驾驶员的从业年龄由当前的60岁放宽至65岁。
近日,杭州女子因网约车偏航跳车事件冲上热搜。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条例》明确规定,出租车经营者须将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卫星定位信息及其他必要的营运数据上传至市政府监管平台。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和乘客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否则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不一致,这样“线上线下两张脸”的情形,除乘客可以拒付运费外,有关部门还可对经营者按每车处以5000元罚款。
《条例》也为驾驶员的安全提供保障,对于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特区等驾驶员认为有安全隐患的情形,可以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通过车载视频上传监管平台或者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验证登记手续等方式验证乘客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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