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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题目是基督教和宪政。我所说的宪政不是指宪法或民主政治。世界上有三个国家(英国,新西兰,以色列)无成文宪法而有宪政,其中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成熟的宪政国家。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成文宪法而无宪政。英国1688年之后就实现了宪政制度。宪政制度在当时来说并不是一种民主制度,而是一种共和制度。所谓共和制度就是参加选举的主要是一些上层阶层,只有少数有钱缴税的男人才有选举权,因此你很难说它是民主的。但它是“共和”的,就是说有分权制衡制度,有确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分配权力的游戏规则,特别是权力转移的规则;政治上没有垄断,有进入政治的自由,政党自由(结社自由,所有政党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禁止政治和宗教迫害。英国1688年之后实现的宪政有一个特征就是国王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翻译成中国的语言就是共产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还有一个是当时英国执政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执政党在执政的时候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台湾是在80年代以后才逐渐实行国民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最近政党轮替后才实行执政党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的制度。执政党从事赢利性事业实际上是违反宪政制度游戏规则的,就是说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不能直接去比赛。打个比方说,分饼的人绝对不能先拿饼,不能有利益冲突。政府搞国营企业就违反了这一宪政游戏规则。1980年代中国政府鼓励下级政府创收也违反了这一宪政游戏规则。1990中中国政府禁止军队经商,及最近中国政府规划四统一,禁止下级政府创收搞小金库,就是朝这一宪政游戏规则的进步。美国的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主要条款全是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 严格保护人民的天赋权利不受政府侵犯。
共和实际是对民主的不信任,它害怕民主变成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所以共和有一种保护少数的机制。比如美国参议院不管各个州的大小和人数多少都是一州两票,所以可以作为少数对抗多数的一个机制。众院是按选民人数选出, 却要受不是按选民人数选出的参院的制衡。选总统的选举团则是众院(民主)和参院(共和)的折衷。所以以选民人数算得票少的小布什可能赢得票多的戈尔。美国另一个对抗民主的制度就是大法官制度。法官不是选举的,而是总统任命的,而且实行终身制。当然总统的任命权受国会制衡,也难得有机会运用此任命权(有个空缺才有机会)。法官是可以对抗舆论的,所以有人说美国是言论自由,这不是绝对的。因此共和与民主是有很大差异的。我在北大教书,就跟他们说,你们北大老是讲民主和科学,现在应该讲自由和共和。讲民主往往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两极冲突,这是很不稳定的,统治阶级占上风就是专制,被统治阶级占上风就是革命,革命产生暴君,暴君又产生革命,这是很糟糕的事情。而共和和宪政强调权力制衡,任何一极都不能压迫另一极。因此共和与民主的关系是很紧张的。民主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普选制,这在英国是1830年后才实现的。1917年的俄国革命后,苏联式宪法否定了共和制度和宪政的实质,但却实行了没有所有党派平等竞争的(或无差额选举的)普选制。这是一种没有共和制度和宪政的民主。从英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宪政是以私有财产制度为基础的。而私有财产观念来自圣经中的十戒。宪政的另一基础是法治。法治不同于以法治国。前者以宪法司法为特征,宪法司法过程中政府(国会)立的法可能被判违宪而成为非法。一个没有宪政秩序的专制国家也可以搞以法治国。
我对基督教和宪政关系的认识与我信主的过程有关。我第一次接触到基督教是在监狱里,那时候我的同房有一个基督教徒,他那时被关在看守所。那个教徒在文革期间贴了份大字报,被判了十年刑。他在监狱里的行为使我非常感动。他尽量帮助别人,每天早晨祷告。在政治迫害面前一点也没有害怕、恐惧,他被判刑之前还向我们祷告。他说是上帝让他去承受苦难。我1983年去美国了,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压力很大,对教会的事情没有什么兴趣。但是我太太(小娟)为了学英语得到帮助就去了查经班。查经班那些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第一次感到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爱。当时小娟没有一点英语基础。基督徒当时帮了我们很多忙,帮小娟找工作,帮她学英语。在我们大陆来的人看来这真是无缘无故的爱,找不出一点利害计算的理由。和当时其他出国的人相比,我相对不太受大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当时不太相信唯物论这些东西。我相信历史唯物论可能是不对的,我对宗教不会太抗拒。但是,我是一个深受理性主义影响的人,所以总是从理性和社会科学的角度去看待宗教信仰。我们从美国搬到澳洲来以后,1989年我们去了教会一年,这一年我就去研究基督教的社会功能,当时有一篇文章叫做《宗教的经济学》。我当时的态度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去了解基督教,看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的作用,看它本身的运作在经济上是怎么样维持的。那一年我基本上每个星期都去教会 。一方面是因为我这个人本身对任何东西都没有成见,我觉得你要了解一个东西,先要爬进去,再爬出来。我当时就觉得应该好好了解一下基督教文明是什么,包括从学习西方语言了解基督教文明。
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经济学、社会科学的角度看,我觉得基督教在经济史上起的作用是非常非常大的。后来我信主了以后,要找上帝存在的证明。上帝存在的最好的证明,一个是教会存在了两千年,世界上任何一个政治组织,任何一个意识形态,连续不断的存在两千年,这是很难找到的。我们也可以说还有别的宗教也存在了很多年。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经济上能够使一种社会秩序不断的扩张的,只有基督教。哈佛大学的教授Shileifer等人也作了一些经验性的研究。他们把经济表现和意识形态作回归分析,就发现有些宗教对经济起着阻碍作用。有些宗教,像基督新教,对经济发展,对社会和平--圣经里说的永久和平和公正秩序--起着促进作用。这有着非常多的证明。它起的这个作用是很复杂的,跟我们中国人信的历史唯物论是完全不相同的。一些经济史学家,比如说North ,他们认为意识形态、宗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道德准则,决定了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行为。这个东西决定政治游戏规则,决定法律制度和经济表现,经济表现在一个国际竞争环境中就会反馈过来,使意识形态发生变化。这和我们大陆来的人相信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很不一样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大陆来的人,特别是知识界的人,特别迷信科学。什么东西都要用是不是科学来衡量。但是政治和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是起决定作用的。而这个制度不是从科学来的,不单不是从自然科学来的,甚至不是从社会科学来的,它是从信仰来的。是信仰和意识形态影响到人,使人认为什么行为可以接受,什么不可以接受。社会形成一个共识,就会有一个叫做Social Sanction(社会反对和禁止)的机制。
在美国,执政党去录反对党开会的音,所有的人都会反对,连当时总统尼克松最亲近的政治朋友都会反对。从政治利害而言,尼克松最亲近的政治盟友是不应该反对尼克松录反对党会议的音。但他们听到录音带的消息后大都背叛了尼克松。为什么?他们有一个意识形态,这种行为是不可以接受的。但毛泽东和大多数中国人却认为这种行为可以接受。他们不理解尼克松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录音带而下台。中国政府抓持不同政见的人时,也没有人站出来反对。这里不是说老百姓,是说掌权的人,与掌权的人最亲近的人对迫害不同政见者也不反对。为什么?他们也有一个意识形态,认为这种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行为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接受,这就是从宗教和意识形态来的,而不是从经济基础来的。是这种意识形态决定整个制度、人与人的关系,然后就再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这就是我的第一阶段,我就是从一种理性的角度,我们可以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找到很多证明,基督教,特别是基督新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支持像哈耶克说的‘不断扩张的社会秩序和公正’ 的东西。你如果不相信上帝的存在,这个就是证明。Shleifer及同事作了些经验研究,凡是新教文明占优势的国家,它的宪政秩序、经济表现就好。比如说北美的美国、加拿大,澳洲。荷兰、英国也是新教占优势的地方,这些国家(除荷兰外),它们的文明,它们的法律制度是普通法。它们的经济表现就非常好,它们的秩序就不断扩张。我们今天所说的新教占优势的这些地区,都是从英国那个早期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很小的岛,一千年之内发展起来的。它就是一个历史证明,从社会科学来说就是这样的,从客观上来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东西。
第二阶段我就开始克服我刚才所说的这种对社会科学理性的迷信。刚才我说的虽然承认基督教的正面作用,但要让我相信基督,人死了可以活,信主可以得永生,根本不可能。因为我还是一种理性的、崇拜科学的态度。我后来就读了一个很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叫做哈耶克,的书,他对宗教的分析使我受很大的影响。他认为,宗教不是一个理性的东西,但是世界发展的很多重要的东西都不是理性的。我们可以举很多例子,比如说妈妈爱孩子,不是理性的,从个人理性的成本效益分析,妈妈不应该管孩子。但妈妈爱孩子对人类生存是最关键的。不爱孩子的妈妈就会绝后。还有很多例子,比如说我在念博士的时候,当时还没有过资格考试,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博士学位,能不能在外国留下来。当时我的太太就怀孕了。如果你从一个理性的角度计算成本收益你可不可以承担得起?当时我们可能要回中国,我们已经签了约,只能生一个孩子。回去以后会有什么后果。这种理性计算的最优决策,用经济学的话说,就是效用最大的最优决策,就是绝对再不能生孩子了。但是 我太太去查经班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她就说我们不能堕胎。现在想起来这个决策真正是太好了,但是它绝对不是以理性为基础。我们还可以讲一些更大的事情,比如说我们人类发展到现在,有了电脑,有更发达的东西,其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的祖先他有一个非理性的爱好,就是他喜欢讲话,他乱叫,嗷-----,不像有些动物不太叫。当时如果用理性计算成本收益,你就会觉得这个讲话没什么意思,它也不能给你多少吃的,如果你要决定算计好了讲话的经济成本和收益,再去拼命讲话的话,那你就会计算这个讲话会导致文字,有文字才有文明,有文明才有宪政,才会有工业革命,才会有电脑。
如果你要这样计算,我们的祖先不会看到这些东西。所以你要算好了才去用理性来讲话,也可能永远不会讲话。永远不会变成现在的社会文明。当时我们的祖先就是遵循非理性的这种冲动,你也可以说它是信仰。他就觉得想这样讲,结果后来就出现了很多事情。这些东西我们还可以举很多例子。世界上的制度是从宗教来的,不是从科学来的。这些东西都不是理性的后果 ,所以按照哈耶克的讲法,如果迷信理性和唯物论,这个社会就会变得非常浅薄,成为永远长不大的社会。要认识到宗教和非理性的东西有非常重要的功能。你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你就不会用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基督教,而是像妈妈爱孩子,像我们的祖先喜欢讲话,他就有一种冲动信这个。信基督,很多东西就会产生。不同的动物信不同的东西。如果你信翅膀,老是想动翅膀,后来变成鸟了。人们迷信不同的东西,就会发展出不同的东西。你为什么要去信基督教,你为什么不去信佛教,它也是信仰,也是非理性的,它也会产生一个文明,就是佛教文明。这又回到了我们前面所说的问题,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基督教新教文明是别的东西根本没法跟它比的。
有人也许会说现在基督教文明是最有潜力的,过一千年、两千年会不会还是基督教好呢?两千年、三千年后还有没有基督教呢!我想引用哈耶克的观点。哈耶克说,我们人类生活行为是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比如说我们今天在这里和和平平的生活,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共识,比如说偷东西要受罚。我们有这种共识,有警察抓小偷。没有这些东西,你会想象不出社会会怎么样。比如洛杉矶大地震的时候,警察突然就不灵了,有那么多人在大街上抢劫,美国那样的一个社会,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了,但是在那一个短期内,就完全退到了原始社会。实际上我们不了解我们这个制度有多复杂。它是建立在很长期的历史、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所以,一个宗教意识形态形成一个东西,你不能像有些人那样,老想改革,创造一个新制度。他们老是喜欢讲制度创新,这个制度创新是一种非常幼稚的看法。你是没法创新很多东西的,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等很多东西约束的。没有这个东西的时候, 你就会发觉这个社会会乱到一塌糊涂。
一个真正了解制度的人,他不会老是说要创新、要改革,他会说要尊重传统。正象普通法尊重先例一样,先例就是法。这个世界上传统是很重要的,在长期历史上经过筛选的意识形态真正成功的,这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你不能轻易的用另外的东西来代替它。而且成功的东西往往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督教要人们服从权威,老老实实交税,也是尊重传统的。哈耶克觉得传统起重要的作用,财产权、意识形态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制度是多么复杂的一个事情。那些激进的改革、革命,制度创新往往是给社会造成灾祸的。我看了哈耶克的这些东西以后,就对宗教有一种敬意。这是我的第二阶段。如果说一个人不是从理性来相信宗教,以前我会说他迷信,没有受过教育,那我现在会尊敬不是从理性来相信宗教的人们。从我个人的经验,当你年纪大了,我会发觉迷信理性往往犯错。这里讲个笑话,经济学家,包括得诺贝尔奖的,他们的经济决策常常错得一塌糊涂,经常会亏钱,卖房子最便宜时卖,买房子最贵时买。反而是他们的没学过经济学的太太做出正确的决策。你有了很多这样的经验,你就会发觉太太们有良心,或者她有时候看起来和你的精细计算不一样,但是她们有时候做出正确的决策。
这个时候你就会慢慢地对非理性产生一种敬意。你就不会像刚出国的时候那样,说这是迷信,是不科学的,以这样一种轻率的态度来看待她们。哈耶克的宗教思想实际上还是一种社会科学的想法,他说宗教就像一个万花筒一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在长期的国与国竞争中,那个最有利于自发秩序扩张的意识形态,就会胜出。他比较了法国的天主教和英国的新教,天主教对人的行为都有一些跟新教不一样的地方。它就影响到制度和法制,他们的国家(法国)就老是有革命、动乱,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搞不好,就像中国人一样,相互斗来斗去。他每发生一次革命,就会把殖民地卖给英国人,他的秩序就不能扩张。新教就没有这些问题,人与人的关系,她的游戏规则,就适合社会的持续和平和正义的持续扩张。一个小小的英国,法国人根本看不起的,英国最早的国王都是住在法国的,他不愿意住到英国去。最后的结果是世界上都说英语,不说法语。法国人像中国人一样,不服气,他们老想讲法语,开全世界法语大会,但是有什么办法?这是哈耶克的观点,当然哈耶克的东西比这个深刻多了。他对唯物论,对一张口就是改革,就想制度创新的态度是有很深刻的批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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