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解释:防止司法成为政府的工具!
美国是三权分立制度,原则上司法是独立的,不受政府行政命令的左右,当然也不受舆论左右。即便如此,美国人仍然从根本上杜绝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现象,采用了陪审团制度。美国独立战争后,陪审团制度被写入了美国宪法第五和第六修正案,目前已经有几百年了。
陪审团只是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而不参与量刑。
因为美国司法界认为,是否有罪完全可以由普通人确认,量刑则是专业人士比如法官的事情。所以,陪审团即便是普通老百姓组成,只要有正常的智力,是可以做出正确判断的。
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只要年满21周岁的美国公民,都有义务担任陪审员。当然,如果你长期不住在美国,英语不好,有过犯罪前科,是不能担任陪审员的。
某个案件的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以保证公平性。另外,陪审团还有一系列的回避制度。警察、军人、律师、教授、神职人员、现任政客、法学系的学生等,一般不会成为陪审员。
另外就是同案件有关的回避原则。比如该案涉及宗教冲突,一般来说陪审团就会尽量避免相关宗教人士参加。比如该案涉及种族冲突,一般来说也会尽量回避种族问题。
一般开庭审理案件都是连续审判,从开庭起一直到作出裁决,除法定休息以外,不得中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一次性审理完毕,陪审团就会被隔离。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官也会告诉陪审团,哪些证据属于违法证据,陪审团在认定事实的时候就不能采用该证据。陪审团对案件的一切了解来源于法庭上控辨双方律师等展示出来的证据,双方的陈述等。这就使得陪审团在做出决定的时候只能依据法庭上的事实做出判定,而不可能受到外界的左右。
事实上,任何人企图在法庭以外影响陪审员的决定,例如私下接触陪审员,或在大众媒体发布某些没有在审讯中披露的资料,也可能触犯法律。
当然,试图收买陪审团更是重罪,而且也不可能成功。陪审员的数量众多,刑事案件必须所有陪审团一致通过才有效,你无法收买所有的陪审员,哪怕你是神仙。
陪审团一旦确立,就不得接触相关案件的任何人物和信息,甚至不得收看收听相关的任何报道。如果违反以上要求,陪审员也会涉嫌触犯法律。陪审团的责任很简单,就是在现有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加上法官的必要法律指导,进行判断。
任何一个正常思维的人,只要凭借基本的逻辑、人生经验和做人的道德良知、是非标准等是可以得出合理的判断的。陪审员形成一项裁决意见,然后交陪审员们投票表决,得到是否有罪的结论后交给法官。
各国不同,但美国在刑事案件中必须所有陪审员一致通过才能生效。如果达不到这一点,法官可能会要求解散陪审团。法官根据结论,进行量刑和宣判。
陪审团制度的优点在于:
1.可弥补职业法官长期脱离社会,成为职业官僚的缺点;
2.可避免职业法官受政治力或上级影响的问题;
3.可减轻职业法官收受贿赂的问题;
4.透过一致决或高表决门槛的设定,可降低判决错误率;
5.在以上各种优点的支持下,最终提高人民对判决与司法系统的信赖感。
在美国,律师如果有能耐,可以想方设法让关键证据失去法律效应,比如辛普森案件中的那样。辛普森案件本来很可能判决辛普森有罪,只是因为那个白人警察福尔曼弄巧成拙,故意栽赃辛普森导致本来有效的证据失效了。
然而,律师或者被告想要收买或者操纵陪审团是绝无可能的。所以,陪审团制度让司法本身是公正的,也最大程度的杜绝了司法腐败。而且陪审团也不会受到媒体的左右,不会因为“民愤极大”就改变判断,他们根本接触不到媒体。
对司法制度的信任,是民众对国家信任的最后防线!如果民众普遍认为司法不公,认为司法腐败,认为不存在真正的司法公平,这个国家和社会必然会处于混乱状态。 |